本報訊(記者宗苗淼)如何解決目前醫患關係緊張的局面?1月11日,有政協委員表示,應充分發揮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作用,完善醫患糾紛處理機制,將醫療糾紛的發生減少到最小。同時也有委員認為,在社會大環境下,應該考核醫院收入支出結構是否合理,應該保證好醫生的收入。“當今這個社會階段,醫患關係不好,也有醫生亂用藥的情況,醫院管理應該下大力氣。”吳立國委員是唐縣醫院院長,他認為,針對醫患關係溝通不好等情況,最該考核的是醫院收入支出結構合理的問題。
  “我國醫院藥品占收入40%,而一些發達國家只占15%-20%。”吳立國委員認為,醫院的檢查費用應占到30%以下,治療費、手術費可占30%,耗材費根據不同醫院占10%左右,“醫術應該更值錢。”
  另外,吳立國委員還表示,目前藥品、耗材價格虛高,這跟生產藥廠之間的競爭和配送企業之間的競爭有很大關係。現在藥品有兩個極端,一個是太便宜,廠家不生產,另一個是到老百姓手裡的藥價高,這也是醫患關係緊張的原因。“針對醫患糾紛,應分清楚是醫院責任還是醫鬧等各種情況。”石家莊市衛生和計生委員會主任李志宏委員說,一方面醫院要提高診斷水平,加強制度建設改善服務,完善機制,如果醫院有責任,該賠就得陪,另一方面,要是職業醫鬧,就要走司法程序,由公安、司法部門明確。“醫院不是處理醫療糾紛的地方,應充分發揮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作用,醫院不直接觸及糾紛。醫院也要為醫生建立保險、保障,有基金可以保障糾紛的快速處理。同時,完善醫患糾紛處理機制,將醫療糾紛的發生減少到最小。
  (原標題:應充分發揮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作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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